一、耕地保护措施。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,将其列为乡镇负责人主要工作任务,强化乡镇领导的第一责任,有效规范地方政府的用地行为。
二、耕地保护目标。2016年耕地保有量目标 58573.77公顷,基本农田面积稳定在50976.02公顷。
三、土地整治项目情况。清丰县2013年一批、耕地第二批耕地储备项目已验收。清丰县重点产田整治项目正在施工。
四、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。清丰县2015年度土地卫片图斑共205宗,面积1158.3亩,耕地1089亩。经查,合法用地38宗,面积868.2亩,耕地859.6亩,违法用地167宗,面积290.1亩,耕地229.4亩。167宗违法图斑中,公共设施用地7宗,面积32.7亩,耕地25亩;科教用地3宗,面积9.8亩,耕地9.8亩,农村宅基地138宗,面积176.5亩,耕地127.7亩;驾校用地5宗,面积34.4亩,耕地31亩;其他用地14宗,面积36.7亩,耕地35.9亩。
五、执法监察工作开展情况。开展土地执法巡察15余人(次),及时制止临时搭建、拉土等4起,无重大土地违法违规案件。
六、全面推进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。目前,全县497个行政村外业测绘全部完成,权属调查工作已结束,数据库建设基本完成,已进入发证阶段。完成地籍后备资源调查工作,建立了3.1万亩耕地后备资源库,为土地开发整理奠定了坚实基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