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www.77365.com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工作制度

发布时间:2017年01月11日 13:20:2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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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内容摘要】 为切实加强清丰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及时、真实、准确,制定本制度。 第一条 信息资料的收编要注重经常性,讲

    为切实加强清丰县国土资源政务信息公开及时、真实、准确,制定本制度。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   第一条 信息资料的收编要注重经常性,讲求真实性,把握准确性,体现时效性。

    第二条 信息资料的收编按照局长负总责,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原则进行。

    第三条 收编的信息内容包括:本局近期工作部署、计划、总结、公告,与本局业务相关的重大政策法规、工作经验、调查报告、理论文章以及形式新颖的机关党建、文体活动等。

第四条  对于在局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,各、所应按照《清丰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成立政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》(国土资发[2016]23号)有关要求,及时提供相关信息,经局保密工作人员审核后,按照要求发布于门户网站。

第五条 各股室、所要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登记制度,信息报送前要认真填写《清丰县国土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审批表》,经本部门主要领导审核、签字后,方可向局门户网站报送。

    第六条  各股室、所在信息报送前必须认真校对、审核,因审核不严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失实、泄密、造成负面影响的,要追究相关部门及人员责任。

    第七条  各股室、所要建立信息复查制度,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复查工作,发现问题及时更正。

    第八条  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制度,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,不得制作、复制和传播不健康信息,不得发布虚假信息。

    第九条  信息发布审核程序:

    (一)信息员填写《清丰县国土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审批表》。

    (二)信息报送单位主要领导审核。重点是对拟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、完整性、时效性、是否涉密等内容进行审核。

    (三)县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管理员根据有关领导意见发布。

第十条  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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